1.2012年8月9日,葡国2012年28号修正法案更改了2007年7月4日的23号法案,推出了旨在吸引外国投资的投资移民法律。基于此最新修正法案的第90-A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要符合条件,将获得葡国绿卡,并在第6年即可入籍(比常规10年入籍减少了4年)。根据这一新法案,葡萄牙外交部和内政部于2012年9月3日颁布了11820-A/2012号政令(Order n.11820-A/2012),这一政令自2012年10月8日开始生效。由此开始了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计划。
2.按照规定,要获得这项居住许可权,只需满足三个标准中的任意一个。这三个标准分别是:投资100万欧元以上的投资资金、购买价值50万欧元的房地产、创造10个工作岗位。只获得这一居住许可的投资者不再需要去葡萄牙领事馆申请居留签证。
葡萄牙入籍政策:根据葡萄牙议会颁布的《葡萄牙国籍法》,入籍基本要求如下(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葡萄牙合法居留6年 (适用于“黄金居留计划”,每年仅需在葡居住7天);
2.在葡萄牙出生的未成年人且在葡萄牙接受基础教育,父母有一方在葡萄牙合法居留5年以上;
3.在国外出生但是有祖辈是有葡萄牙国籍的人,或在葡萄牙非法居留超过十年以上的人。
4.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且父母一方已获得葡萄牙国籍;
5.符合相关法规,可与拥有葡萄牙国籍的人结婚或者重聚的人;
6.被拥有葡萄牙国籍者领养的未成年人;
7.为葡萄牙或葡萄牙民族提供重大贡献的人。
葡萄牙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2、以下三种投资方式任选其一:
A) 购买价值不少于五十万欧元地产;
B) 向葡萄牙转入金额不少于一百万欧元的资金;
C) 在葡萄牙境内创造至少十个就业岗位。
申请流程:1、客户在我司协助下在国内办理赴欧申根签证;
2、客户赴葡萄牙考察并购买房产;
3、客户在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房产预售合同,律师授权书(POA),在葡投资申明;
4、客户在葡律师陪同下赴公证处公证相关文件,赴移民局打指模并开通投资监管账户;
5、客户回国后,律师向移民局递案;
6、移民局提供客户档案号,并发信件要求补充后续材料;
7、客户两个月左右(最快三周)将获移民局批准,客户缴纳移民局制卡费用,律师代办黄金居留卡。
葡萄牙入籍政策:
根据葡萄牙议会颁布的《葡萄牙国籍法》,入籍基本要求如下(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葡萄牙合法居留6年 (适用于“黄金居留计划”,每年仅需在葡居住7天);
2.在葡萄牙出生的未成年人且在葡萄牙接受基础教育,父母有一方在葡萄牙合法居留5年以上;
3.在国外出生但是有祖辈是有葡萄牙国籍的人,或在葡萄牙非法居留超过十年以上的人。
4.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且父母一方已获得葡萄牙国籍;
5.符合相关法规,可与拥有葡萄牙国籍的人结婚或者重聚的人;
6.被拥有葡萄牙国籍者领养的未成年人;
7.为葡萄牙或葡萄牙民族提供重大贡献的人。